韩国政府限制李在镕出狱后5年内不可重掌三星
撰文: 何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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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院1月裁定三星副会长李在镕行贿罪成立,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后,据韩国媒体2月17日报道,法务部2月15日向李在镕发出限制就业的处罚通知。
综合韩联社及韩国广播公司(KBS)17日报道,李在镕因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内的贪污罪而被起诉,并在1月被判处入狱2年6个月。
《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犯贪污渎职罪而且犯罪金额超过5亿韩圜的人士,应该在有期徒刑结束或决定不执行之日起的5年内,对其就业予以限制,期间不可在与犯罪行为有关的企业就业。
韩国广播公司报道,这意味着即使李在镕在2022年7月获释,他亦要等到2027年下半年才能重回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