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就《海警法》向中方表达关切 不接受海警船入钓鱼岛周边领海

撰文: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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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简称海警法)引来日本高度关注,中日两国政府2月3日举行的视像会议中,日方就中国《海警法》表达关切。

日本共同社2月3日报道,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2月3日以视像方式举行,日方就2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海警法》,指出“不能以违反国际法的形式适用”,主因认为基于该法的中国有关部门的活动有可能侵犯日本主权。

《海警法》规定,若中国主权受到外国政府或个人等侵犯,海警可使用武器。日方在会上亦就中国海警船驶入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周边的日本领域,再次转达日方绝对无法接受的立场。日本官房长官加藤胜信在记者会上就此次磋商的意义强调称:“在降低发生不测事态的可能性上,也极其重要。”

报道称有意见认为,若中国在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周边对日本船舶采取基于该法的措施,或许会发展为偶发性冲突。在磋商中,日方可能已要求中方就适用该法的对象海域范围进行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