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教室|弹劾特朗普后如何阻止再参选 或可引用第十四条修正案
美国国会再次通过弹劾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议案,但需等待参议院审议通过,特朗普才会真正被“裁定有罪”并革职。美国参议院民主党领袖舒默(Chuck Schumer)表示若参议院通过弹劾,将提出议案禁止特朗普再次出任公职,即阻止特朗普2024年卷土重来。
根据美国宪法,遭弹劾的公职人员可予以两种处分,第一是革职,第二是禁止其再次出任公职。革职需要参议院通过弹劾裁定有罪,这需要通过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禁止其再次出任公职则只需简单多数,尽管没有明文规定必先革职才能禁止其再次出任公职,但习惯上都是按照顺序:通过弹劾、革职、再禁止其再次出任公职。
在美国史上,至今未有总统在经弹劾成功后被革职,因水门事件最有机会被革职的前总统尼克逊(Richard Nixon)在参议院审议前已自行辞职。
不过其他公职人员则有受过革职并处分的例子,如最近2010年路易斯安那州一名联邦法官被揭发贪污,遭革职后再被国会投票通过禁止其再出任公职。
与上次弹劾不同,民主党这次发起的弹劾理由是特朗普煽动暴乱。尽管民主和共和党两党均有共识特朗普需为冲击国会事件负上责任,但就法律层面上特朗普“未有要求”支持者冲击国会,事后亦“谴责暴力事件”,因此未知参议院会否真正宣判特朗普有罪。
第十四条修正案
另一个在最近被提出的是,引用第十四条修正案。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三款订明“任何人宣誓维护合众国宪法,又对合众国作乱或反叛,或给予合众国敌人帮助或鼓励,都不得担任国会参议员或众议员、或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民主党或可用此方法,达到同样取消特朗普2024年参选的目标。
不过引用第十四条修正案有两个困难,第一是与革职一样需要两院三分之二票数通过,第二是修正案原意是处罚叛国的公职人员。第十四条修正案在1868通过,为解决南北内战中合众国有公职人员支持联盟国通敌行为所设立。历史上仅有极少情况会引用此修正案,其中一次是1919年,社会党的伯格尔(Victor Berger)曾坚持反对美国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被国会引用第十四条修正案阻止其再任公职。
而不论哪个结果,若特朗普遭禁止再次出任公职,特朗普可不服上诉。届时最高法院需要透过法律解释特朗普煽动暴乱,或叛国作乱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