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国会大比数通过限制穿戴伊斯兰头巾
荷兰国会以大比数通过禁止在部分公共场所穿戴会遮掩面容的伊斯兰头巾,包括学校、医院、政府及公共交通工具。
政府强调法例旨在保障公众安全,不涉及宗教因素。根据法例,除了伊斯兰头巾外,在特定公共场所穿载其他会遮掩脸部的物件,包括滑雪面具和头盔也属非法。
法例在有150个议席的的荷兰国会众议院表决时,以132票绝大多数通过。只要参议院批准,就会成为正式法律,届时任何人若不遵守规定,可被罚款最多405欧元(约3350港元)。
新法例通过后,人们仍可在街上穿著伊斯兰头巾。政府发声明指出,该项禁令只适用于有必要看到脸部或基于保安原因的特定情况,政府尝试在人民选择服饰的自由与互相沟通的重要性中取得平衡。荷兰首相吕特(Mark Rutte)表示,“这法案没有任何宗教背景”。
极右自由党倡完全禁止
在荷兰穿戴伊斯兰头巾的女性只属少数,但在社会却激起多年讨论。荷兰反移民反伊斯兰的极右派自由党提倡完全禁止穿著蒙头服饰。自由党(PVV)党魁怀尔德斯(Geert Wilders)形容此举为“踏出正确方向的一步”,更称若该党明年胜选,他会推动完全禁令。荷兰明年3月举行大选,自由党目前民望领先。
欧洲各国的取态
法国早于2010年便立例禁止女性穿戴头巾,最高可被判罚款150欧元(约1240港元),但至今只有数宗检控。去年欧洲人权法院对该例表示支持,不同意破坏宗教自由的说法。
比利时和瑞士部分区域亦跟随法国立例,欧洲其他国家也有参考相关禁令。根据保加利亚今年实施的法规,女性穿戴伊斯兰头巾可被罚款770欧元(约6360港元)及面临暂缓福利。国际特赦组织批评此举为“保加利亚其中一个令人不安的不包容、排外及种族主义趋势”。
挪威政府亦正考虑禁止在学校及大学穿戴伊斯兰头巾。德国亦有意推动相似的禁令。最近一项调查显示约57%英国群众希望政府实施禁令。
(独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