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院拒绝将阿桑奇引渡至美国受审

撰文: 房伊媚 王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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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伦敦的地方法院1月4日裁定,拒绝按美国的要求将维基解密(WikiLeaks)创办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引渡至美国受审。法官称,阿桑奇有可能在美国监狱的艰苦状况下自杀。

地方法官巴雷策(Vanessa Baraitser)裁定,基于阿桑奇的精神健康状况,引渡将是压迫性的。她指阿桑奇是抑郁及有时会感到绝望的男人,他有才智及决心去避过任何由监狱当局实施的防止自杀措施。

美联社4日报道,美国政府指他们会就裁决提出上诉。阿桑奇的律师则计划要求英方释放已被囚於伦敦一所监狱逾1.5年的阿桑奇。

阿桑奇:图为2016年2月5日,维基解密创办人阿桑奇在英国伦敦厄瓜多尔大使馆的露台发言。(Reuters)

《纽约时报》3日报道,49岁的阿桑奇在美国面临违反《间谍法》指控,他被指串谋入侵政府电脑,于2010至2011年间获取并发布美国官方机密资料。若美国法庭裁定所有指控属实,阿桑奇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75年。

如英国法院支持引渡阿桑奇,案件会交予英国内政大臣彭黛玲(Priti Patel)作最终决定,惟此前阿桑奇的法律团队很可能会提出上诉,令案件在法院审理长达数月之久。

而阿桑奇最终败诉的话,其法律团队也可能会试图把案件提交至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审理,若阿桑奇获胜,他可能会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