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无异议通过《香港人民自由和选择法》
撰文: 李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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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周一(7日)在全院无异议的情况下通过《香港人民自由和选择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法案稍后将交由参议院审议,经参院表决后呈交总统签署生效。
众议院当日以口头表决方式,无异议通过由民主党众议员马里诺夫斯基(Tom Malinowski)于9月29日提出的《香港人民自由和选择法》,获众院外交委员会无异议通过,但立法进度随后停摆超过2个月,直到近日法案才被排上众议院院会议程,并于周一获得通过。
不过,今届国会于明年1月3日届满,若在此期限前未获总统签署生效,法案将作废。法案生效后会为已持签证到美国,但返回香港可能面临政治迫害的香港人提供“临时保护身份”,同时有助特定港人加快申请难民批核程序,包括曾参与和平示威被捕、起诉或被判有罪的港人,以及急救员、记者、协助被捕人士的法律人员等在抗争活动中担当重要角色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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