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中国即日起禁止德国猪肉进口

撰文: 成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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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9月10日宣布出现确诊首宗非洲猪瘟病例后,中国海关总署及农业农村部9月12日共同宣布,即日起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德国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停止签发进口检疫许可证,并撤销已经签发的许可证。

德国9月10日宣布出现确诊首宗非洲猪瘟病例,图为7月在德国一个养猪场内(Getty)

中方表示,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停止签发从德国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销已经签发有效期内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中方又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运的来自德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至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启运的来自德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则要加强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

公告表示,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德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退回或销毁。至于在入境运输工具如船舶、航空器、国际列车等,如发现有来自德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且在中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公告表示,各海关、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