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芬兰外长:与香港引渡协议不应再适用
撰文: 凌俊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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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外长哈维斯托(Pekka Haavisto)7月13日表示,随着《港区国安法》实施,意味人们有可能遭送至中国大陆,因此芬兰与香港的引渡协议不应再适用。
哈维斯托指出,自条约签署起,情况已发生变化,因此与香港的引渡协议不应再适用。
欧盟成员国外长7月13日开会讨论《港区国安法》,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Josep Borrell)会后表示,正准备就中国在香港实施《港区国安法》向北京政府实施制裁,当中不涉及经济方面。
博雷利相信,部分成员国会各自公布一些安排,而欧盟整体措施则可望在日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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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19国与香港签有引渡协议
根据香港律政司网站所列,截至4月22日,全球有19个国家和香港签有移交逃犯的协定,并已经生效。有关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捷克、芬兰、德国、印度、印尼、爱尔兰、韩国、马来西亚、荷兰、新西兰、菲律宾、葡萄牙、新加坡、南非、斯里兰卡、英国和美国。至于法国则已经签署协定,但尚未生效。
在此19国之中,部份国家之前已表态反对“港版国安法”,加拿大与澳大利亚已先后宣布暂停与港引渡协议,其他表态反对立法的国家包括芬兰、德国、爱尔兰、荷兰、新西兰和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