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批准同性婚姻法案 尚待国会通过

撰文: 何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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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内阁7月8日批准“民事伴侣法案”(Civil Partnership Bill)。如果议案在国会获得通过,泰国会成为亚洲第2个允许同性婚姻登记的地方。法案赋与当地同性婚姻具有与异性婚姻几乎相同的权利,包括领养孩子、取得继承权及共有财产权。

除了上述权利外,法案规定,登记双方必须最少年满17岁,其中一方必须是泰国公民。另外,即使法案生效后,泰国同性伴侣亦不会获得某些减税待遇。

有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批评,法案用“民事伴侣”命名而非“婚姻”,是一种逃避。曾于2019年竞选总理的变性人Pauline Ngarmpring表示,法例草案的建立不是基于平等,“但这比没有好。”

法案曾于2018年提出,但当时国会议员未能在2019年国会选举前通过法案。维权人士认为,法案最大的阻碍是来自内阁,因为其由退役军人及囿于传统的政治老人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