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裁定 民权法保障性小众免受职场歧视
撰文: 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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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6月15日裁定,性小众人士(LGBT)包括女同性恋者(Lesbian)、男同性恋者(Gay)、双性恋者(Bisexual)与跨性别者(Transgender)受到民权法案第7章保障,免受职场歧视。两名保守派大法官也支持裁决。此裁决被视为自最高法院2015年裁定全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以来,LGBT人士争取权益的重要一刻。
法院裁定LGBT人士也会受《1964年民权法》(Civil Rights Act of 1964)第7章的保障。第7章禁止雇主因性别、种族、肤色、宗教及原国籍等因素而歧视员工。此前,在美国大多数地区,仍未有法律保障LGBT人士在职场上不受歧视,当中有28个州缺乏防范这类歧视的措施。
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最终以6票对3票通过裁决。保守派大法官戈萨奇(Neil Gorsuch)及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Roberts),加入另外4位自由派大法官,支持裁决。判决书由现任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所委任的戈萨奇主稿。
特朗普被指一直试图削弱LGBT人士的权利。特朗普得悉裁决后形容裁决很有力,称:“他们(大法官)已裁决,我们接受他们的决定。”
据指,最高法院是针对乔治亚州(Georgia)及纽约州(New York State)两项同性恋人士权利诉讼案,及密歇根州(Michigan)一项跨性别者权利诉讼案来作出这项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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