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驳回向三星副会长李在镕发逮捕令
撰文: 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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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6月9日驳回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发出逮捕令,在首尔看守所等候的李在镕随即获释回家。
首席法官元贞淑称:“那里没有足够(的原因)解释(为何)需要逮捕被告,(这)违反审判原则,毋须拘留”。
元贞淑表示,检方提出逮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够充分。她指:“(关于案件的)基本事实全部均已解释。然后检方似乎已经通过他们的调查搜集到大量证据,鉴于案件的重要性,被告是否有责任,如果是这样,他们要负多少(责任),应该要通过充分的法律程序和法庭的听证会来裁决。”
检方的申请在当天9日上午2时40分左右遭法院驳回,李在镕之后随即从等待法院判决的首尔看守所离开。
报道指,检方还会就李在镕操纵市场和会计造假的参与程度进行进一步调查,不过李在镕已申请召开调查审议委员会,要求判断公诉是否妥当,这或会为检方的调查工作带来困难。
李在镕涉嫌违反《资本市场法》规定,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4日向法院申请羁押他的拘捕令,指三星旗下2间企业在2015年合并有助于他扩大对整个集团的掌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