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王驾崩】阴暗一面 亵渎王室法最高可囚15年 成打压异己工具

撰文: 陈骏豪 黄珮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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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王普密蓬逝世,不少泰民都相当哀伤。普密蓬生平为国家虽有不少功劳,但泰国王室阴暗一面也不能忽视。
泰国的亵渎王室法(lese-majeste)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触犯该项法律的人,轻则被监禁一个月,重则割耳、砍手脚,甚至斩首。泰国在1908年颁布首部刑法典,将亵渎王室法纳入刑事法中,后来演变成今时今日备受争议的“112条款”。根据条款,任何人诽谤、侮辱或威胁泰王、王后、王位继承人及摄政王,一旦罪成将面临3至15年的监禁。

普密蓬受泰国人民敬重,一大原因是他多次稳定国家的角色,当中尤以1992年调停军方与反政府示威者冲突,制止流血镇压,最为人称道。然而其实他也被指多次默许甚至支持军方政变,以保护王室的地位,2006年推翻他信的政变,还有2014年推翻他信妹妹英禄的政变,泰王都被认为默许了军方出手,原因是泰王担心他信坐大会令国家走上共和之路。另外,1976年泰国军方镇压示威学生并以泰王之名发动政变推翻民选政府,事后普密蓬也表达了对军方的支持。

除了有军方这股巨大实力作为支柱,泰国王室还有一张打压挑战异见的杀手锏,就是亵渎王室法。

泰国宪法规定,王室人员无法代表自己提出诉讼,也没有为自己辩护的法律权利。涉及冒犯君主罪的案件全都是由政府或民众举报,法例很易被滥用。2006年,时任总理他信遭军方推翻,军方发动政变的其中一个理由是他信冒犯泰王。

美国学者施特雷克富斯(David Streckfuss)指出,在1990年至2005年间,泰国法庭每年审理约5宗涉及冒犯君主的案件。其后,冒犯君主的案件急增,单在2010年就有478宗冒犯君主的案件,而且刑罚更重、法例涵盖范围亦不断扩大。

任何人诽谤、侮辱或威胁泰王、王后及其他王室成员,罪成可判囚3至15年。(路透社)

冒犯君主易入罪 民众动辄被捕

2008年8月,澳州籍作家尼古拉德斯(Harry Nicolaides)在曼谷机场凖备登机时被捕。泰国当局称尼古拉德斯在小说描绘王储生活放荡,涉侮辱泰国王室。尼古拉德斯指小说只是卖出了7本,而且在发布前曾经将小说寄去王宫审批,但没有收到任何回音,他还以为小说已经获批。尼古拉德斯最后被判监3年,后来获泰王特赦,即日递解出境。

2013年10月,当地两名大学生在曼谷法政大学演出一出名为“狼新娘”的舞台剧,内容关于学生起义推翻独裁政府,以纪念1973年法政大学学生示威遭军方血腥镇压的事件。法官指剧中的主角,影射泰王普密蓬年轻时在车祸中失去了一只眼,裁定两名学生亵渎王室罪成。由于两人认罪,法官将刑期减半,判二人监禁两年半。

2014年8月,一名的士司机在车上批评王室,被乘客用手机录了音并作出举报,该名司机最后被判监两年半。

“112条款”王室成员 涵泰王泰国爱犬

而最具争议的,相信是去年一宗涉及泰国爱犬通丹的案件。一名工厂工人被控在社交网站 Facebook 发表讽刺通丹的贴文,被控亵渎王室法。另外,当局又指他曾在Facebook分享由反军政府组织制作的资讯图表,指控军方在修建先王纪念公园时涉贪,控告他煽动叛乱及电脑犯罪等罪名,所有控罪加起来最高可被判监37年。

英国《卫报》报道,自从泰国军方2014年发动政变,接掌政府后,言论自由不断萎缩,多名学者、记者和政界人士先后被捕,要在军营接受“态度更正”计划。究竟以言入罪是否泰王的意旨?事实上,泰王于2005年曾经鼓励国民勇于批评他:“如果说国王不会犯错,就等于侮辱了他,不当他是人。人总会犯错,国王也一样。”不少评论都认为军方打着维护王室名誉的幌子,打压反对声音。

泰国过百名作家、导演、学者以及新闻工作者,于2011年曾经联署要求修订冒犯君主罪,并呼吁民众停止利用该法案,作为打击异己的政治工具,惟政府始终未有回应这个诉求。 

(综合报道)

泰王爱犬通丹早前病亡,有人网上发表文章讽刺通丹,结果被控冒犯君主罪。(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