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德媒提出向北京索偿 中国大使馆刊文表示不满

撰文: 聂振宇
出版:更新:

新冠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全球。德国《图片报》(Bild)4月15日援引的国际法专家指出,中国未有遵守对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的信息通报义务,违反国际法。中国驻德国大使馆16日刊文表示强烈不满。

《图片报》援引的国际法专家指出,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初期,中国没有遵守对世卫的信息通报义务。鉴于世卫组织的有关规定具有国际法层面的束性,因此中国隐瞒疫情的做法违反国际法。

在中国提供的信息基础上,世卫组织1月中旬还表示,未发现新冠病毒人传人的证据。批评者指出,拖延让各国损失为应对疫情做准备的宝贵时间。哈佛大学的国际法专家克拉斯卡(James Kraska)认为,当事国家有权在国际法庭向中国提出索赔诉讼。

英国智库亨利杰克逊协会(Henry-Jackson Society)的一份研究报告甚至指出,中国应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造成的经济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想看世界各地民众在疫情持续期间日常生活情况,请点击放大观看:

+1

德国政界人士也开始呼吁政府考虑向中国问责。自民党中国问题专家米勒-罗森特里特(Frank Muller- Rosentritt)希望德国推动调查中国是否违反世卫组织通报义务,如果得出肯定的结论,则应审核向中国提出法律赔偿要求的可能性。

执政党之一基民盟的经济议题专家豪普特曼(Mark Hauptmann)表示,中国的做法让首先在一个地区传染的疾病发展成为一场全球大流行病,“北京不能不承担后果”。而《图片报》甚至已经替德国企业、纳税人列出一份向中国“讨债”的账单。

德国《莱茵邮报》(Rheinische Post)称,根据德国联邦政府就自民党联邦议院党团的一份相关询问做出的答复,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导致全球流行的问题上,柏林并不会对中国提出指摘。因为“德国联邦政府所掌握的信息”,并未显示中国故意隐瞒数据

德国联邦卫生部在答复中指出,就新冠病毒来说,确凿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对于感染诊断的定义和统计是必不可少的。中国一度改变确诊病例定义及统计标准,即只将具有临床症状及肺部造影特征的患者计为确诊病例。德国卫生部认为在当时的疫情形势下这种暂时的调整是可以理解的。而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则因此指摘中国在新冠病毒爆发较早阶段试图隐瞒疫情的真实规模。

中国驻德国大使馆网站4月16日刊发文章,批评《图片报》不仅缺乏基本事实和清晰的时间线,而且逾越审慎、公正等最起码的新闻报道。

大使馆同时刊文回应“中国责任论”,形容是欲加之罪,将责任归咎一国,甚至抛出“索赔账单”实属无稽之谈。文章强调,中方根本不存在个别媒体妄称的“未履行《国际卫生条例》有关义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