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反壟斷機構以妨礙競爭為由 判罰蘋果11億歐元
撰文: 何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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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竞争事务监察机构3月16日向手机iPhone制造商苹果公司(Apple)开出11亿欧元(约95亿港元)的罚单,称其分发及零售互联网有违反竞争的行为。
這是法國反壟斷機構開出史上金額最高的罰單;目前歐洲監管機構正加強檢視美國科技業巨擘,深入研究這些公司的強勢市場地位、他們繳交的稅、以及其保護消費者私隱的方法。
蘋果表示將就此裁決提出上訴,稱此裁決不符合法國的法律慣例。
競爭事務監察機構在裁決中指出,蘋果強迫優質經銷商的產品定價與官方門店及官網訂價一致。
監察機構稱,蘋果在法國的兩家批發商完全遵守蘋果分銷產品給客戶的指示,沒有辦法自由決定他們的商業政策。
監察機構指出,Tech Data及Ingram Micro這兩家蘋果產品批發商分別被罰款7,600萬歐元(約6.6億港元)及6,300萬歐元(約5.5億港元)。路透社16日報道,Tech Data暫時不予置評,該社暫時無法取得Ingram Micro的聯絡。
蘋果在宣佈將進行上訴的聲明中稱,「法國競爭事務當局的決定令人沮喪。」蘋果稱,這與超過十年的作業模式,以及摒棄了30多年來所有法國企業依賴的法律慣例有關,這將導致所有行業的公司陷入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