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反垄断机构以妨碍竞争为由 判罚苹果11亿欧元

撰文: 何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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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竞争事务监察机构3月16日向手机iPhone制造商苹果公司(Apple)开出11亿欧元(约95亿港元)的罚单,称其分发及零售互联网有违反竞争的行为。

法国反垄断机构3月16日向手机制造商苹果公司开出史上最高金额的罚单,罚款为11亿欧元。图为3月15日法国一名苹果公司员工清洁在巴黎香榭丽舍大街的零售店(AP)

这是法国反垄断机构开出史上金额最高的罚单;目前欧洲监管机构正加强检视美国科技业巨擘,深入研究这些公司的强势市场地位、他们缴交的税、以及其保护消费者私隐的方法。

苹果表示将就此裁决提出上诉,称此裁决不符合法国的法律惯例。

竞争事务监察机构在裁决中指出,苹果强迫优质经销商的产品定价与官方门店及官网订价一致。

监察机构称,苹果在法国的两家批发商完全遵守苹果分销产品给客户的指示,没有办法自由决定他们的商业政策。

监察机构指出,Tech Data及Ingram Micro这两家苹果产品批发商分别被罚款7,600万欧元(约6.6亿港元)及6,300万欧元(约5.5亿港元)。路透社16日报道,Tech Data暂时不予置评,该社暂时无法取得Ingram Micro的联络。

苹果在宣布将进行上诉的声明中称,“法国竞争事务当局的决定令人沮丧。”苹果称,这与超过十年的作业模式,以及摒弃了30多年来所有法国企业依赖的法律惯例有关,这将导致所有行业的公司陷入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