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下令缅甸采取行动保护罗兴亚人
撰文: 梁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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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1月23日下令缅甸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穆斯林罗兴亚人免受迫害和残暴对待,并保留指控有关罪行的证据。
17名法官一致裁定,缅甸必须采取所有行动,避免对罗兴亚人造成伤害,并于四个月内提交报告。法院下令缅甸政府利用对军方和其他武装组织的影响力,避免杀害罗兴亚人和对罗兴亚人造成严重身体或心理伤害。
国际法院院长优素福(Abdulqawi Ahmed Yusuf)指出,法院认为缅甸的罗兴亚人仍然极度脆弱。法院同时认为,缅甸早前采取措施协助罗兴亚难民从孟加拉返国、促进若开邦民族和解、和平和稳定,以及要军方为违反国际人道和人权法负责,有关措施并不足够。
冈比亚11月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指控缅甸对罗兴亚人实行种族灭绝,违反联合国的公约。今次的裁决只是处理了冈比亚的初步措施要求,要得出最终裁决预计需时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