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司法部长:总理内塔尼亚胡无需辞职
撰文: 张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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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Benjamin Netanyahu)卷入贪污丑闻而被起诉,当地司法部长曼德尔卜利特(Avichai Mandelblit)11月25日表示,内塔尼亚胡暂时无需要辞职。
根据以色列法律,包括内阁官员在内的公务人员一旦被刑事起诉,就需要下台,但法例没有明确指出总理是否面临同一下场。曼德尔卜利特25日与司法部官员开会,讨论内塔尼亚胡是否被评成“暂时无法执行工作”,令他要辞职或暂时休假。
曼德尔卜利特考虑到内塔尼亚胡正担任看守总理,指司法部长无权决定他是否“暂时无法执行工作”,而是交由公众和政治层面解决。因此司法部认为内塔尼亚胡可以留任,但没有解释对方是否保住其兼任的农业、劳工及福利、卫生部长等职务。
内塔尼亚胡是当地在任最长、兼首位在任期间被刑事起诉的总理,他一直否认贪污指控,批评事件是企图政变,并表明不会下台。即使司法部长称对方暂时不用问责,外界普遍认为曼德尔卜利特的言论是由执政党利库德集团(Likud)或全国选举,以及入禀最高法院等手段,将内塔尼亚胡逐出总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