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约奥运】药检肥佬不等于作弊?终身停赛可遏歪风?看禁药迷思

撰文: 余伟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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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药问题在今届奥运格外备受关注,港队男子奥运游泳代表谢旻树在初赛出局后接受访问,就谈到泳坛充斥禁药,他对这情况感到失望,不知能否继续在公平情况下比赛,令他萌生退意。谢旻树又补充,若剔除服禁药的运动员,他的亚洲排名将有所提升。打击服药作弊,确是理所当然,英国奥委会方面甚至曾提出,对服药作弊者一律判处终身停赛,但有关措施最终却被推翻。在探讨如何打击禁药作弊之前,其实需要先认清一大堆有关禁药问题的迷思。

在仁川亚运夺得3金的陈欣怡,被验出服用禁药“氢氯噻嗪”。(路透社)

刚过去的一天,有关禁药和药检肥佬的新闻接二连三,例如保加利亚跑手 Silvia Danekova在里约未能通过药检、肯尼亚奥运田径队爆出一名教练企图冒充参赛选手接受药检提交尿液样本、意大利京奥竞步金牌得主Alex Schwazer药检上诉失败被重罚停赛8年无缘里约奥运,还有中国女子泳手陈欣怡药检肥佬。

在这四宗个案中,肯尼亚教练的行为显然是作弊,调查下去相信仍有下文;Alex Schwazer的个案,也极可能涉及蓄意作弊,因为他之前已有服用禁药促红细胞生成素(EPO,公认是用来提升表现的药物)而被罚停赛逾3年的前科,而今次涉及的禁药,则是类固醇,要打甩嫌疑可谓极难。

一谈到药检肥佬,人们普遍即时联想到的,就是服用禁药作弊。但现实往往比人们所想的复杂,每宗药检肥佬的个案,都必须先仔细了解来龙去脉,因为药检肥佬并不必然等于蓄意作弊,还必须先看涉及的药物是什么、运动员的前科等等。这亦是为何即使药检肥佬,部分选手还可以透过上诉打甩,又或仅获轻判。

美国时代周刊网站刚刚发表的一篇文章,就以“停止称呼中国泳手孙杨为服药作弊者”的标题,去谈论近日澳大利亚泳手贺顿与孙杨之间的风波,指出当年令他药检肥佬的心脏治疗药物Trimetazidine,经已不被视为兴奋剂禁药。

当然,当今体坛蓄意服用禁药作弊的情况的确猖獗,港队泳将谢旻树等清白选手对此感到不愤,也是可以理解。打击蓄意作弊者、确保公平竞技,无疑是当前体坛要务,然而如何慎重处理禁药问题,避免杀错无辜良民,也同样重要。事实上,为了打击禁药,英国奥委会在2012年伦奥前,曾提出一项备受争议的新政策,凡是因为禁药问题而被禁赛多于半年的运动员,都要接受终身停赛。然而有关政策后来被体育仲裁庭推翻。当时不少支持英国奥委会这项政策的人,都认为仲裁庭的决定,是打击禁药作弊的一次大倒退,是纵容作弊者、鼓励更多运动员靠药物作弊。

可是英国卫报体育科学专栏作家Ross Tucker就撰文直言,这种反应虽然可以理解,但流于情绪化。他指出,以终身停赛重罚处理禁药作弊问题太一刀切,关键在于“现今的反禁药科技,不足以支持采取终身禁赛的处罚。现今的科学未能百分百确保,一位药检肥佬的运动员,是否真的服药作弊”,简言之,就是不可能采取“药检肥佬意味你就是作弊,所以要砍走你”的做法,即使很多人直觉上认为这是“理所当然”;何况药检合格,也不意味你一定没有服药作弊。

Ross Tucker指出,像英国奥委会主张的终身停赛重罚,会衍生更多问题,反而不利打击服药作弊。首先,要作出愈重的惩罚(如终身停赛),就必须愈铁证如山,肯定当事人百分百应受如此重罚,然而现实是,即使机会相当低,但在现今反禁药科技下,无人能够排除药检结果呈现“假阳性”,也不能排除药检肥佬选手,真的是意外从一些肉类或补充剂,意外地汲取到违禁物质入体内。

这意味当局要花更大量的人力物力,去设法举证,并应付各种缠讼。结果就是令到反禁药部门只能花大量资源在追究小撮运动员的禁药个案,反而少了资源去全面处理体坛禁药问题。另外,随着定罪门槛大幅提高,结果真正被定罪判罚的运动员,反而可能大幅减少。

目前的反禁药制度,建基于一个重要原则——运动员必须为体内有什么物质负上最终责任,即所谓 strict liability原则,所以即使有时运动员只是无心之失,汲取了违禁物质,也一样要受罚(但可视乎情况减刑)。然而由于有宁枉无纵成分,所以相关处罚也不能过重。Ross Tucker指出,根据当前的禁药制度,若验出服用兴奋剂禁药,一般处罚是停赛两年,但如果变成终身停赛, strict liability 这一倾向宁枉无纵的原则,其合理性就可能备受挑战。正如Ross Tucker所言, 将strict liability 原则与终身停赛结合,是很难予以合理化的。

公平体育竞技是必须坚持的原则,打击禁药作弊也是理所当然,但在服用禁药与作弊之间所存在的灰色地带,却远比想像复杂,情绪化的民粹回应、政治化的道德判断,恐怕都无助于妥善处理禁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