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也正名乎?从语言学角度分析狗狗着裤争议
撰文: 杨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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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应如何着裤子的图在twitter引来3万转推(retweet),有不少转推来自支持右边的两腿著法。而《大西洋报》的记者Robinson Meyer利用语言学反驳这个主流看法。
他举出了一个有传关于林肯的小故事:
小男孩问他的爸爸:“如果我们把一只牛的尾巴唤作腿,那牠有几条腿?” 爸爸回说:“不就五条?” 男孩说:“不,爸爸,牛只有四条腿。” “你刚刚不是说把牠的尾巴叫做腿?” “把尾巴叫做腿,不会令尾巴变成腿的,爸爸。”
虽然故事与林肯的关系成疑,但不影响其参考价值。故事看来只是男孩在耍小聪明,但的确传递了一些语言学的原理。
名字是有意义的。如果尾巴今天起也被叫作“腿”,那腿的定义不再是“用以站立之物”,而是“生于在躯干以外之物”。但事实是,腿用来站立的长条形物体,而狗有四条。
有些说法是,右边的图才是真正的狗如何著裤,又指难以想像人类穿上四条裤管的裤。但裤子不正是用以遮住整个腿部?人穿的裤是两条裤管的,因为人只有两条腿;狗有四条腿,所以狗穿的裤应该有四条裤管,不对吗?
而世上亦有一种东西叫“短裤”,指用来遮盖部分腿部及臀部的衣物。所以右边的两腿裤可以称之为短裤,但“真正的狗狗裤”是左图的四腿裤,唯有它是“遮住整个腿部”。可能这与你心中对“裤子”的定义不同,但这就是语言的魅力,“正名”的必要。
(大西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