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太平岛不是岛?香港周公岛面积略大 曾耕种畜牧

撰文: 罗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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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仲裁法庭今日(12日)对中菲南海争议作出裁决,其中一项甚具争议的仲裁内容提到,太平岛不是岛,仅是岩石,不足以支持经济生活,所以不会产生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仅能宣称12海里领海。太平岛是一个岛可谓毫无悬念,或许我们可将与其面积相若、位于香港大屿山以东的周公岛作为参考。

周公岛位于大屿山以东,虽为荒岛,仍属香港的岛屿。(网上图片)

周公岛位于大屿山及喜灵洲以东,面积为0.54平方公里,约为坪洲的一半,它属于香港的“岛屿”。这个岛的最高点位于东北部,海拔不超过110米。上世纪50年代,从上海逃亡到香港的鲍健士(Gus Borgeest)曾向港府租用整个周公岛,安排从大陆南下的难民在岛上开垦及生活。

鲍健士曾称︰“岛上的农作物,除了米以外,均可自给,现在岛上除了种植之外还有山羊十八头,家畜如鸡鹅兔等亦甚多”。他们在岛上一户一间茅屋,“用膳时却在一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最大问题是水源不足以种稻米,全岛居民要稳定生活,一年开支至少两万,这些款项部分由来自外界的贷款及捐助。

60年代尾,当时有报道指鲍健士及数百人迁出周公岛,此后周公岛就逐渐变得荒芜。及后,岛上据闻曾建有戒毒中心,在中心弃用后,周公岛上更是人迹罕至,成为荒岛。

荒岛也是岛,更何况有人生活的太平岛?太平岛的面积虽然比周公岛略小,约为0.51平方公里,但已是南沙群岛中最大的天然岛礁。太平岛现由台湾控制,长期有人在岛上生活,包括200名台湾军人、科研人员、渔民、医护人员等等。虽岛上大部分物资由外地提供,但岛上有水源,亦有种菜养鸡。海牙仲裁法庭的裁定难以置信,令人哗然,台湾总统府其后立即表示不能接受这项裁定结果。

联合国于1982年发表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对岛屿的定义可参看公约第121条关于岛屿制度的条文︰

一、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潮涨时高于水平面的自然形成陆地区域。
二、除第三款另有规定外,岛屿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应按照本公约适用于其他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
三、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原文

1. An island is a naturally formed area of land, surrounded by water, which is above water at high tide.
2. Except as provided for in paragraph 3, the territorial sea, the contiguous zone, the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and the continental shelf of an island are determi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onvention applicable to other land territory.
3. Rocks which cannot sustain human habitation or economic life of their own shall have no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or continental she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