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脱欧】检察总长:修订方案未有消除法律风险

撰文: 凌俊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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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3月29日的“脱欧大限”将至,但国内仍未通过脱欧协议,下议院当地时间周二(12日)会表决首相特雷莎·梅提交的脱欧协议草案,若然不获通过,那么国会次日将投票决定是否通过“无协议脱欧”。如再遭否决,议员最终需就“押后脱欧”表态。
检察总长郝思贤(Geoffrey Cox)在投票前公布新的法律意见,提到修改后的脱欧方案未有消除法律风险。

首相特雷莎·梅周一(11日)赴法国与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Jean-Claude Juncker)会面后,双方同意对脱欧协议作具法律约束力修改。检察总长郝思贤周二(12日)指出,这些修改只是降低英国无限期和不自愿被困在“补底方案”的风险,但没有消除英国受制于欧盟法规的法律风险。他又承认,若英国与欧盟出现难以解决的分歧,英国始终未能单方面退出“补底方案”。

郝思贤又补充,议员们应该自行负起表决的政治责任,强调每个人都必须作出决定。根据英国及欧盟周一发出的联合声明,双方同意以2020年年底为期限,寻找“补底方案”以外的方法避免爱尔兰岛出现硬边界。

分析相信郝思贤的意见,会打击特雷莎·梅争取脱欧派议员的支持。消息相信,北爱尔兰民主统一党(DUP)会投下反对票,但该党表明会在聆听郝思贤的意见后才作最后决定,所以党内尚未就投票达成明确结论。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