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宪法法庭3月7日裁解散泰护国党案

撰文: 凌俊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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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宪法法院2月14日宣布受理选举委员会提出解散泰护国党(Thai Raksa Chart Party)的请求。法院周三(27)日发声明指,决定下周四(3月7日)开庭审理是否解散泰护国党,同日宣判。

法院声明指,经过讨论后认为案件证据充足,无需进一步调查,决定下周四(3月7日)开庭审理是否解散泰护国党,同日宣判。一旦该党被正式要求解散,党的行政成员将被禁止参政10年。

泰国检察部门同日表示,会在大选后决定是否起诉新未来党党魁塔纳通(Thanathorn Juangroongruangkit)及两名资深党员违反电脑犯罪法。他们被指2018年6月29日上载至Facebook的一场演说发布虚假资讯。塔纳通指批评指控是出于政治动机。

泰护国党2月8日提名泰王哇集拉隆功(Maha Vajiralongkorn)长姊、67岁的乌汶叻公主(Princess Ubolratana)参选总理。惟泰王当晚随即开腔反对,指姐姐参选是不恰当及违宪。选委会周一(11日)宣布“DQ”她的决议,之后更以涉嫌违反政党法,入禀宪法法院要求下令解散泰护国党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