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事嘅】日本人妻偷情 丈夫告第三者 最高法院判免赔

撰文: 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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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一名男子因老婆“偷食”导致离婚,他控告第三者索取精神损失费赔偿。法院一审和二审均判被告须赔偿约200万日圆(约14万港元),不过最高法院周二(19日)决定撤销前二次判决,改判外遇对象免付赔偿金。

在这案件中,女方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导致原告与妻子2015年2月离婚。原告向第三者索赔约500万日圆(约35.4万港元)。一审及二审都判决被告须向原告支付赔偿,惟金额都低于原告要求的一半。

一审和二审法官认为,外遇是夫妻离婚的原因,因此可以要求赔偿。不过最高法院认为,离婚是夫妻间决定的事,即使因为第三者介入导致离婚,第三者也不需要负上直接责任。

5位法官均同意上述结论,认为除特殊情况外,原告不能向妻子外遇对象要求精神损失费。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