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上诉法庭维持原判 裁定Uber司机非自雇

撰文: 李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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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和威尔斯上诉法院周三(19日)裁定Uber上诉失败,并维持2016年法庭判决,规定Uber的司机应该被视为享有最低工资以及有薪假期的雇员,而不是自雇人士。

Uber发声明回应裁判结果:“这裁决并非一致通过,亦没有反映出为何绝大多数司机选择使用Uber程式的原因。我们获准向最高法院上诉,我们将会这样做”。

文中又指出,“远早于我们的应用程式出现之前,几乎所有的士以及私人聘用的司机过去数十年都是以自雇形式工作的。使用Uber应用程式的司机能赚取高於伦敦基本工资(London Living Wage)的收入,以及想保有何时以及在哪里开车的自由。如司机被归类为雇员,他们将无可避免地失去部分身为‘自己的老板’的自由与工作弹性。”

两名Uber司机法勒(James Farrar)和阿斯拉姆(Yaseen Aslam)在2016年向劳资审裁处申诉,他们应该被当作公司的雇员而非自雇人士,最后法庭裁定二人胜诉。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