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裁定男同志医生获准领养5岁代孕儿子
撰文: 陈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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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高等法院周一(17日)裁定,准许一名同性恋的男医生领养其代孕而生的5岁儿子,推翻法院约1年前的裁决。
《联合早报》报道,申请者为一名46岁的男医生,他与其伴侣交往长达15年,2003年起开始同居。后来该男子前往美国,透过人工受孕(IVF)的方法,把自己的精子与一名匿名女子所捐赠的卵子结合。他之后再向另一名女子支付20万美元(约156万港元),请她代孕并诞下儿子。
男医生2017年入禀法院,要求合法领养儿子,并让他成为新加坡公民。当时法院以本地法律不允许代孕,以及人工受孕只适用于合法夫妻为由,驳回他的申请,男子不服并上诉至高院。
大法官梅农(Sundaresh Menon)在判辞中指出,法庭考虑领养申请和同性家庭的组成,会否对当地公共政策造成影响,但法院认为上述理由不足以盖过提升该名儿童之福利的法定命令,并最终裁定男医生上诉得直,可领养现年5岁的儿子。
路透社报道,裁决或推动公众重新审视在殖民时期订立、有关同性性行为禁令的法例。2018年9月,印度最高法院裁定同性性行为无罪。
(联合早报/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