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兰多屠杀】全美300万支AR-15:狂徒最爱滥杀无辜工具

撰文: 俞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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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市同志夜店枪击案,造成50人死亡,最少53人受伤,成为美国历来死亡人数最多的枪击惨剧。奥兰多枪击案、圣贝纳迪诺枪击案、桑迪胡克小学枪击案、奥罗拉电影院枪击案,在这些轰动的枪击案中,都有一个名字牵涉其中:AR-15自动步枪。毫无例外地,AR-15成为狂徒向平民开火的首选。

AR-15,美国最受欢迎的武器,已多次在枪击案中造成大量伤亡。(Getty Image)

AR-15:民用版M16,美国最受欢迎武器

AR-15自动步枪设计于在1958年,其后在1959年被美军采用,并更名为另一个广为人知的名字:M16。但是其民用版本则保持AR-15的的名字。AR-15十分轻便,空枪重量低至2.27公斤,使用三十发的5.56口径子弹弹夹,并可以轻易改装,使它成为美国民间最受欢迎的武器。据估计,现时至少有300万支AR-15在美国境内流通。全国步枪协会(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 NRA)更在今年一月中发表一篇文章,解释AR-15为何深受欢迎。

在奥罗拉电影院枪击案后,由于AR-15多次被凶徒用来滥杀无辜,美国民众一度要求政府禁止普通平民购买及持有AR-15,但由于全国步枪协会及共和党议员的反对,建议最终不了了之。更荒谬的是,由于担心禁令通过,在枪击案发生后几个月,AR-15的销量急增超过一倍。

AR-15:只适合杀人的商品

在回应桑迪胡克小学枪击案时,奥巴马当众落泪。自此他将推动枪械管制法案视为任内最大的目标。(Getty Image)

不少拥枪支持者认为他们拥枪是为了打猎或自卫,而全国步枪协会则将AR-15描述成可以同时满足这两项要求的利器。但是本身支持拥枪的作家及评论人彼德斯(Justin Peters),在桑迪胡克小学枪击案后写了一篇的文章,批评全国步枪协会为了商业利益推广AR-15,以及阻止AR-15禁令的通过。

他指,若然只是为了狩猎或防卫,手动步枪及散弹枪都可以胜任,而且即使被凶徒用来滥杀无辜,也难以在短时间内造成大量伤亡。但是对军火商来说,手动步枪及散弹枪都是利润微薄的商品。为了保持利润,他们更乐意推动其他人使用“运动用步枪”,包括AR-15。问题是,AR-15其实并不适合打猎:小口径的AR-15无法一枪射杀猎物,而在自卫方面,作为长枪的AR-15在室内亦难以运转,自卫效果比手枪更差。AR-15唯一适合的场合就是突袭,并在短时间内做成大量伤亡,就像在奥兰多、桑迪胡克小学等多个枪击案中发生的一般。或许还有为军火商带来大量收入。

AR-15:屡禁不止的武器

美国枪械管制问题由来已久,枪枝暴力屡禁不止。(Getty Image)

美国枪支问题由来已久。在2012年桑迪‧胡克小学枪击案造成20名学童死亡,奥巴马在电视机前当众落泪后,他就将枪械管制视为他第二任期最大的政策目标。但由于美国国会长期僵持,以及共和党(和全国步枪协会)的阻挠,奥巴马任内未能成功通过任何一条枪支管制,而他视无法控枪为他任内最大的失败及遗憾。

由于在立国初期美国没有正规军队,非常依赖武装农民保持治安及进行战争,所以美国国父们将市民持械视为权利写入宪法当中。根据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一队纪律良好的民兵部队对自由州的安全是必须的,人民保有及持有武器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对于全国步枪协会(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及支持拥枪的人来说,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确保了他们无限制持有枪械的自由。在第二修正案后,美国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管控枪支的法例,直到肯尼迪及马丁路德金被刺后,美国政府才有1968年推行枪支管制法(Gun Control Act of 1968),禁止邮购枪械。

在1994年至2004年,美国一度推行《控制暴力犯罪和加强执法法》(Violent Crime Control and Law Enforcement Act of 1994)及《联邦攻击性武器禁售令》(Federal Assault Weapons Ban)。法例禁止折叠枪托、消焰器、握把等彷军枪附属品的销售,并禁止生产超过十发的半自动武器弹夹,大幅限制了AR-15在美国的销售及流通。纽约公民犯罪委员会成员阿博恩(Richard Aborn)表示,加上其他武器的销量降低,在那十年间大规模抢击的伤亡人数,只有现时的三分之一。但是以上两条法例,由于得不到共和党政府重新确认,在2004年自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