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中餐厅要求黑人食客“先付款后上菜” 违返人权法须赔款

撰文: 王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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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多伦多一间中菜馆被指歧视黑人,要求他们事先结帐,早前被裁定违返当地人权法,须向当事人赔偿1万加元(约6.1万港元)。

事发在2014年5月,威克姆(Emile Wickham)跟三名友人到多伦多唐人街的康城中餐厅(Hong Shing Chinese Restaurant)庆祝生日。威克姆表示,他和朋友是全场唯一一台黑人食客。点菜后,一名侍应要求他们先付款才上菜,声称是餐厅的新规定。

他觉得奇怪,于是询问其他白人食客。惟全部表示没有被要求事先结帐。威克姆之后质问该名侍应。

2014年威克姆(Emile Wickham)(红衣)跟三名友人到多伦多中餐厅进餐时被要求先付款。餐厅被法庭裁定违返人权法。(网上图片)

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这名侍应后来承认只有威克姆这一桌客人被如此要求。

威克姆和朋友后来获餐厅退款后离去,但他未有让这件不快事件不了了之。威克姆随后入禀当地人权法庭,控告涉事的康城中餐厅。

餐厅方面向法庭辩称有新规定,要求不常见的“生客”先付款,以防他们食“霸王餐”。但裁判官不同意,认为无证据显示其他食客是“熟客”,因此裁定餐厅的行为违返当地禁止企业提供服务作出歧视的人权法,要求餐厅向当事人赔偿。

裁判官形容当事人的遭遇出自餐厅职员对黑人的偏见,认为“黑人就是罪犯或行为异于常人”。事件经过四年终于有结果,威克姆向《卫报》表示等了这日良久:“原本我只是纯粹想要一声道歉。”不过法庭基于担心限制言论自由为由,拒绝威克姆要求餐厅道歉的要求。

而涉事餐厅已经易主,并向当地传媒表示,相当关注事件和受影响人士,但考虑到事件在四年前发生,老板已经不同,所以正向法庭提出上诉。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