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审理痲疯病人 日本最高法院认涉歧视致歉
日本最高法院昨(25日)就法庭涉嫌歧视痲疯病患者公开调查报告内容,认为法庭长久以来的隔离措施“助长社会偏见,损害患者人格和尊严”,并罕有地为事件道歉。然而,声明中并无就措施有否违宪下结论。
调查报告书表示,日本早在1960年代已有方法治疗痲疯病,斥责法庭长久以来按老旧传统隔离病人,涉嫌歧视。由15人组成的最高法院裁判官会议小组参考报告书后,认同措施侵犯人权。最高法院事务总长今崎幸彦在昨天记者会上,正式就司法程序违反“裁判所法”道歉。
然而,声明对程序有否违犯宪法中“法律下人人平等”和“审判公开原则”,并无作出正式结论,今崎幸彦仅表示“程序涉嫌违犯宪法中的平等原则,但因无法得知(报告书中)具体的审查状况,无法断定有否违宪。”当局亦没就会否叫停涉及歧视的隔离措施表态。
病患者不满 “高院对痳疯病无知”
国立痳疯病疗养所“菊池惠枫园”虽对认同报告内容,但仍对最高法院无就有否违宪下定论不满:“最高法院最后仍无就责任问题作出明确表示,等同无视隔离政策带来的实际情况。”国立痳疯病疗养所“栗生乐泉园”病人自治会会长藤田三四郎表示:“政府应就20年前废除‘痳疯病防止法’时连同司法问题正式道歉,现在只反映了最高法院对痳疯病无知而已。”
1960年代已有治疗方法 旧制多年无修改
痲疯病虽一度被视为绝症,但在现今医学昌明下已可获得确实治疗和控制,在今天香港病患者亦无需隔离治疗。然而,日本在1948年定立的司法程序中,要求所有痲疯病人必需在有隔离设施设置的“特别法廷”上才可上庭,直到今天仍沿用旧制,被指在社会带头歧视痲疯病人。
尽管今天日本痳疯病患者已相当少,但因痳疯病会影响四肢和外表,尽管完全治愈仍会留下疤痕甚至变形,患者往往会受歧视。日本曾在1953年颁布“痳疯病防止法”强制隔离所有患者,并对患者日常生活或就业进行彻底管制,直到1996年才正式废止。
(朝日/每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