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改条款 包括亚洲在内 15亿用户不受欧盟新隐私法保障
撰文: 莫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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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欧盟下月生效的新私隐法,Facebook周二(17日)宣布新私隐政策,用户可选择是否同意分享其个人简介上资料作广告用途。不过,Facebook目前正修改用户服务条款,以减少受新私隐法保护的用户数目。
新私隐政策本周先在欧洲推出,用户可选择是否同意分享其个人简介上的宗教信仰、政治取向等资料作广告用途,选择接收哪类型广告,以及选择开关脸部识别功能等。但Facebook强调,由于公司依赖广告收入来营运,用户只能限制广告商使用的资料,但不能完全筛走针对性广告。
并非全球用户均受欧盟新隐私法保障,路透社报道,由于Facebook国际总部设于爱尔兰,而爱尔兰属欧盟成员国,因此美国、加拿大用户均受欧盟新例管辖。Facebook现计划只让欧洲用户与爱尔兰国际总部签订使用服务同意书,意味亚洲、非洲、拉美及大洋洲的15.2亿用户,将由较宽松的美国私隐保护法保障。
欧盟私隐新例《通用资料保护法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5月25日实施,限制企业收集及使用用户资讯,企业如果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收集或使用个人信息,将会被罚款,最高可达每年全球营收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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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邮报/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