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料通过安乐死法案 倡安乐死组织轰不足
撰文: 高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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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14日向国会提交安乐死合法化法案,预料可在自由党支持下通过,但有倡议安乐死组织指法案规范不够广范,感到失望。
加拿大政府昨(14日)向国会提交安乐死法案,允许“患严重疾病,而且在可预见的将来会死去的成年人”实行安乐死,法案下规定当事人必需年满18岁、精神状态许可、患上严重且无药可医的疾病、或伤残情况下,以及在早期便出现便无法挽回的能力下降。法案还规定安乐死需由两名独立药制医生同意。法案只适用于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住者,未有包括外国人,欲阻外国人到加拿大寻求安乐死。
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于2015年一致裁定,指拒绝援助患严重疾病,而同意安乐死的成年人属于违反宪法,法院要求政府在一年内推行新法,但碍于前总理哈珀(Stephen Harper)的执政的保守党内部出现分歧,未能在10月卸任前立法。总理特鲁多(Justin Trudeau)本年1月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立法时间至本年6月6日。由于总理特鲁多所属的自由党在国会占过半数议席,可望通过是次法案。
但有宗教团体反对法案,罗马天主教多伦多总主教(Roman Catholic Archbishop of Toronto)枢机主教科林斯(Thomas Collins)指,担心此法案会为支援安乐死的工作者增添压力。
在此法案前,魁北克早于2015年便允许安乐死,加拿大其他地区有法官裁决允许安乐死。法案将交予国会表决,并进一步讨论细节。
(纽约时报/BBC/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