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通过新法案 所有成年人自动成为器官捐赠者 除非表明立场

撰文: 莫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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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上议院周二(13日)以38票对36票通过新法案,规定所有年满18岁的公民若未有提出反对,将自动登记成为器官捐赠者,预计2020年7月正式生效。

新法案由民主66党(D66)提出,规定成年人若没有登记成为器官捐赠者,当局便去信询问他们是否希望死后捐赠器官,他们可以回答“是”、“否”或“由特定的人或亲属决定”。假如第二封邮件寄出后仍未回复,将自动列入捐赠名单,但当事人可随时修改意愿。

该法案2017年引起不少争议,最后仅以一票之差获下议院通过,支持者认为荷兰一直面对器官捐赠短缺,实施法案后将大大增加器官捐赠者人数,但批评者指政府不应干涉公民的身后事。负责起草法案的议员迪克斯特拉(Pia Dijkstra)指,为平息争议修改了部分条文,包括捐赠前医护人员必须先咨询其亲属。

目前荷兰约有40%公民已登记为器官捐赠者,2016年上半年约有57人在等候器官期间死亡。两年前一项民调显示,逾60%的荷兰成年人支持该法案。(VCG)

比利时、西班牙等地亦采用“预设默许”(opt-out)器官捐赠制度。荷兰肾脏基金会(Dutch Kidney Foundation)形容新例对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人而言是一次真正的突破,研究显示其他国家实行相似制度后,器官捐赠人数大增。

目前,香港实行“自愿捐赠”(opt-in)机制,鉴于华人“保留全尸”的传统观念,香港的器官捐赠比例一直偏低,在2015 年,香港每一百万人中仅有5.8人死后捐出器官,属世界上最低的器官捐赠比率之一。政府早前建议将器官捐赠机制,由现时的“自愿捐赠”改为“预设默许”,但前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承认目前“预设默许”制度仍存在很大争议,需要长时间酝酿、讨论及咨询才能推动。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