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10月起征收住宿税 每晚最高1000日圆
撰文: 莫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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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东京和大阪后,日本总务省周五(9日)同意京都市向酒店、旅馆及民宿的住客征收住宿税,税项每晚约200至1000日圆(约14至71港元),10月1日起实施。
京都是日本首个向所有住宿类型都收税的地方,北海道和金泽市亦正考虑征收住宿税。税项按每人每晚的住宿费计算,住宿费2万日圆以下的征收200日圆,2至5万日圆的征收500日圆,5万日圆以上的征收1000日圆。
住宿税预计每年可为京都增加约45.6亿日圆(约3.2亿港元)税收,用作设置引导标志、改善洗手间设施及国内外观光宣传。
东京和大阪亦有征收住宿税,税额每晚约为100至300日圆(约7至21港元)。不过,东京仅向酒店及旅馆客人收税,大阪虽然会向民宿客人收税,但亦仅限于住宿价格1万日圆以上(即超过707港元)的民宿。
(共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