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禁嫖不禁娼 性交易愈趋地下化

撰文: 杨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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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民议会周三通过一项法案,嫖客付费即属违法,但性工作者则不会受罚。法案颁布后,性交易的嫖客将最多被罚款3750欧元(约3.3万港元),并需上课了解性工作者面对的处境。

大约60名性工作者带同标语在议会外示威,牌上写道:“愤怒的娼妓--不要碰我们的客人!”(Getty Images)

因参议院及国民议会就议题持相反意见,法案由起草到通过历时超过两年。国民议会早于2013年通过草案,但三度遭参议院否决,参议院大部分议员表示反对处罚嫖客。

法新社报道,大约60名性工作者带同标语在议会外示威,有标语写道:“愤怒的娼妓--不要碰我们的客人!”及“不用解放我,我自己可以照顾自己。”法国大约有3至4万名性工作者,当中超过九成是外籍人士,而且多为非法居留。当地性工作者工会会员表示,担心法案影响生计。

新法例是首项接替法国于2003年通过,禁止性工作者在街头拉客的法例。在法国,卖淫并非违法,诱使他人卖淫、经营妓院、“扯皮条”及嫖18岁以下雏妓方算违法。

法案由社会党(PS)提出,又指在性交易中性工作者是受害一方,嫖客需负上更多责任。外籍性工作者在法案通过后可以更容易取得临时居留权,条件是找到卖淫以外的工作。

一名蒙面的示威者对新法案表示反对。(Getty Images)

欧洲地区之中,瑞典最早于1999年立法惩罚嫖客,挪威及冰岛相继跟随。 瑞典在去年公布了一份有关性工作者的报告,指出街头拉客的情况比立法前减少近半,但透过网络促成的性交易却相应增多。

法国期望借由打击性交易市场需求,从而减少人口贩运。支持法案的议员奥利佛(Maud Olivier)表示,多达85%的性工作者是人口贩卖的受害者。

不过,部分反对法案的议员和性工作者团体担心,罚嫖会让性交易更趋地下化。嫖客可能会要求性工作者到更隐密的地方交易,间接令性工作者处于更危险的境地。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