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里达废除19世纪法例 未婚同居解禁
撰文: 杨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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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佛罗里达州于周三(6日)废除一条禁止未婚伴侣同居的法例,佛州州长斯科特(Rick Scott) 签署州众议院通过的修正法案,废除1868年立下的禁未婚同居法。
过去150年来,佛州法律规定同居违法,最高罚款500美元(约3878港元)及拘留60天,但同性者同居则不违法。到近年,此法律已甚少执行。
20世纪上半叶,不少美国州份仍禁止同居。现时,禁同居法在密西西比与密歇根两州依然有效。
当局指推行修正案因为现时居住环境已截然不同,在老人社区中,不少老人没有结婚而住在一起,财政问题是一个因素。考虑到老人社群不希望被视为违法同居,而作出修正案决定。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