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女教师与小学生性交被捕 揭当地合法性交年龄过低社会争议
韩国庆南一间小学女教师因涉嫌与12岁男学生发生性行为,于周二(29日)被捕。事件惹来社会关注,并引申出韩国的最低合法性交年龄过时的争议。
韩联社报道,韩国庆南一间小学32岁女教师,涉嫌与教导的一名12岁男学生发生性行为被捕。警方调查发现应该女教师在半年内与男童多次在课室与汽车中,与该男童发生性行为,在女教师的电话亦寻找到传给该男童的半裸照片及亲密短讯。
有夫之妇且有小孩 以买水饺诱男童出门
韩国YTN电视台报道,该女教师已是有夫之妇,并育有一名小孩。报道称在双方的手机短讯中,可看见两人交往已有一段日子,其中包括女教师曾传给该男童:“我给你买水饺去,出门吧。”
据女教师辩护称双方深爱对方,但因韩国法律与最低合法性交年龄定为13岁关系,无论双方是否同意亦被视为犯罪。警方正以怀疑强奸调查案件,涉事小学与庆尚南道教育部亦就事件公开致歉。
日本与韩国合法性交年龄同为13岁
世界每个地区国家的合法性交年龄都不一样。香港法例中,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当然是犯法,但其实香港法例规定合法性交年龄定为16岁,并非真正的成年18岁。美国与香港相同为16岁、澳门和中国大陆则为14岁、而日本与韩国则是更年轻的13岁。
但是否如此的法定年龄设定没有问题?其实韩国社会不时都有争论,应否修法提高有关限制。因法律定立已多时,韩国有关合法性交年龄,实际是沿自日本。
韩国法律存灰色地带 类似案例不同判决
韩国在战前遭日本吞并统治,在日治期间引入了当年的法律。日本战败后撤出韩国,政府为方便保留了当年认为合理的法律条文,有关的合法性交年龄是其中一项。今天日本虽然法律同写作13岁,但因个别地区已另行立法规管,所以实际与未成年少年少女发生性行为,极有可能会以另一条“淫行条例”或民法定罪。
相比之下,韩国的法律则显得过时且混乱。韩国除合法性交年龄外,亦有一条类似日本“淫行条例”保护未成年儿童遭性侵犯的条文。但如何界定“同意”则无固定标准,因此在韩国实际出现过类似案件,分别脱罪与被定罪的例子:2010年韩国一间中学女教师与男学生发生性行为被捕,但因确认了双方是在自愿和同意下发生关系,男学生年纪已超过13岁,女教师不获处分。
但另一宗同类案件,在今年8月较早前,一名私校女教师与男学生在双方同意下发生性行为,女教师却被判有罪需入狱6个月。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