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雷利:欧盟各国须执行ICC对内塔尼亚胡等三人逮捕令

撰文: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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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外交政策负责人博雷利(Josep Borrell)11月23日表示,欧盟各国政府不能自行决定是否执行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ICC)对内塔尼亚胡(Benjamin Netanyahu)等三人发出的逮捕令。

路透社报道,国际刑事法院21日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前国防部长加兰特(Yoav Gallant)和哈马斯领导人马斯里(Ibrahim Al-Masri)发出逮捕令,指控他们干犯反人类罪。

2024年10月31日,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Benjamin Netanyahu)和时任国防部长加兰特(Yoav Gallant)出席在米茨佩拉蒙(Mitzpe Ramon)附近军事基地举行的第70批战斗军官入伍仪式。(Reuters)

所有欧盟成员国都是国际刑事法院创始条约《罗马条约》(Treaty of Rome)的签署国。

几个欧盟国家指,如果需要,他们将履行《罗马条约》的承诺,但匈牙利总理欧尔班(Viktor Orban)邀请内坦亚胡访问匈牙利,并向他保证,如果他访问匈牙利,不会有任何风险。

博雷利在访问塞浦路斯参加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和平活动人士研讨会时表示:“签署《罗马条约》的国家有义务执行法院的裁决。这不是一道选择题。”

他又指,这些义务也对希望加入欧盟的国家具有约束力。“如果新加入的国家要履行义务,现有成员国却不履行,就真是太可笑了。”

美国拒绝了国际刑事法院的裁决,以色列称国际刑事法院的举动是反犹太主义的。

2024年11月23日,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Josep Borrell)在塞浦路斯出席会议时发表讲话。(Reuters)

博雷利说:“每当有人不同意以色列政府的政策时,他们就会被指控反犹太主义。”

“我有权批评以色列政府的决定,无论是内塔尼亚胡还是其他人,同时不被指控反犹太主义。这是不可以接受的,这种事情应该停止。”

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在裁决中指,有合理理由相信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对谋杀、迫害和饥饿等行为负有刑事责任,这些行为属于“对加沙平民的广泛和系统性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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