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 控美国政府“不卖就禁”违宪案开审 双方陈述论据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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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Tok和中国母公司字节跳动(ByteDance)控告美国政府“不卖就禁”法案违宪,案件9月16日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开审,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首日花逾两个小时,听取TikTok一方及司法部的论据。

图为2024年9月16日,TikTok 和中国母公司字节跳动(ByteDance)控告美国政府“不卖就禁”法案违宪的案件开审。图为TikTok的代表律师Andrew J. Pincus离开法院。(Reuters)
图为2024年3月12日,有支持保留TikTok的议员在国会外发起集会,反对针对TikTok议案。(Reuters)

司法部代表Daniel Tenny重申美国政府立场,即中国企业拥有TikTok,或因此令中国政府获取美国人民的个人资料,同时可秘密操控美国人通过TikTok消费的信息,从而构成国家安全威胁。他又称,TikTok的演算法复杂,超出美国控制范围,但可能被中国当局操控,构成严重安全风险。

代表TikTok和字节跳动的律师Andrew Pincus称,美国政府并未证明TikTok实际上构成国家安全风险,且“不卖就禁”法案多方面违反了美国宪法,包括违反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护,批评该法案史无前例、影响惊人。此外,如果该法规得到维持,将表明国会可利用国家安全为名,命令任何报纸或网站分拆业务。

但法官Douglas Ginsburg认为,此项法案与禁止外国拥有广播许可证的法律内容相近。他也反问TikTok的律师,假设中美交战,国会是否可以禁止外资拥有在美国运营的主要媒体。 另一名法官Neomi Rao则认为,TikTok的许多论点似乎希望法院将国会视为行政机构,而不是立法机关。

“不卖就禁”法案在国会获压倒性通过后,今年4月由总统拜登(Joe Biden)签署成为法律。如果法律不被推翻,字节跳动必须于明年1月19日前,将TikTok在美国的业务分拆或出售,否则TikTok将在美国被禁制,影响约1.7亿名美国用户。

TikTok和司法部已要求法院在12月6日前做出裁决,以便任何一方在禁令生效之前,有机会诉诸美国联邦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