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会否向内塔尼亚胡发逮捕令? 法官须考量一关键因素

撰文: 官禄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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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ICC)首席检察官卡里姆・汗(Karim Khan)5月20日向法院申请逮捕令,请求逮捕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Benjamin Netanyahu)等人,据外媒5月底报道,ICC是否决定发逮捕令前,还需考虑司法管辖权这个关键事项。

ICC本身没有强制手段来执行逮捕令,而是依赖签署《罗马规约》(亦称《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缔约国执行。据《以色列时报》5月20日报道,假如ICC通过逮捕令申请,内塔尼亚胡将成为世界上124个国家的通缉犯,当中包括西方大部份国家。

报道指,法院内预审庭(pre-trial chamber)的3至4名法官会审视检察官的申请,过去的31个案中,预审庭仅2次未有批准逮捕令。

图为2024年5月11日,以色列特拉维夫一名儿童举起以色列国旗,参加与反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政府的示威活动。(Reuters)

以色列不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自认不受其管辖。而巴勒斯坦在2015年加入ICC,其中一个预审分庭在2021年认定,其司法管辖范围扩至1967年以来以色列占领的巴勒斯坦土地。

这代表ICC理论上对巴人及涵盖加沙的巴勒斯坦领地内的司法案件具有管辖权,是否会因逮捕令而拘捕内塔尼亚胡还涉及到巴勒斯坦在何种程度上可被视为一个国家。

图为2024年5月22日,西班牙马德里,西班牙首相桑切斯( Pedro Sanchez)宣布将承认巴勒斯坦为国家。(Reuters)

根据《罗马规约》司法管辖权遵行被称为“补充性”的原则,其中详述:若涉案人的国家有独立司法体系,能够且有意愿调查并追诉涉嫌触犯《罗马规约》所列犯罪的人,ICC就不会调查或起诉对该国涉案人。因此以色列会强烈主张其国内司法制度独立且有能力来调查政治人物、军官疑似违反国际法的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