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申不接受南海仲裁裁决 指不应被用作谋取私利

撰文: 王海
出版:更新:

中国外交部回应近日国际海洋法法庭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缔约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对海洋环境影响方面所承担的义务发表咨询意见,援引南海仲裁裁决;菲律宾外交部称此举加强仲裁裁决合法性和约束力。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5月31日表示,南海仲裁案(South China Sea Arbitration)仲裁庭越权管辖、枉法裁判,所作裁决非法无效,裁决根本不构成国际法,反而对国际法治造成冲击。

毛宁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中强调,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不接受、不承认所谓裁决,更不接受任何基于有关裁决的主张和行动,强调公道自在人心。

她指出,国际海洋法法庭(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咨询意见,不应当被某些国家用作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任何企图混淆视听的炒作都注定是徒劳,掩盖不了裁决非法无效的本质,也阻挡不了中国捍卫自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