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足球】湾仔区议员动议代球会投票 足总引11年前案例反驳
湾仔区议会昨日(18日)进行文化及康体事务委员会会议,当中区议员李永财提出动议,要求区议会提出取代“湾仔体育总会”于香港足球会总内所行使的投票权。足总主席贝钧奇昨晚回应时澄清,投票权应属于球会负责人,并指相关人士可参考一宗2009年的案例。
湾仔区区议员李永财昨日于文化及康体事务委员会会议中提出动议,要求区议会提出取代“湾仔体育总会”于足总内所行使的投票权,以监察足总提出的《香港足球发展五年策略计划》及如何运动大量公帑。
李永财在社交网站上指,区议会每年拨款支持地区足球发展,惟目前香港足球发展严重落后,普遍民意要求足球运动尽快落实改革,因此应改由民选议员(区议会代表)出席足总会议及行使投票权。
足总澄清投票权由球会持有
湾仔足球队现于乙组联赛竞逐,球队会籍由湾仔体育总会持有;其网站显示,足总会长霍震霆及立法会议员马逢国为该会荣誉顾问,现任足总主席贝钧奇则于2017年至2019年间担任该会副会长。至于现任湾仔区区议员李碧仪及上届区议员伍婉婷,也在该会第三届执行委员会名单之上。
根据足总章则,列明所有地区队必须获得相关之区议会任命,贝钧奇昨晚回应时称,此并非代表区议会可行使投票权。他说:“体育应尽量避免政治,区议会有它的权力,但足总也有自己的宪章(章则)。投票权由球会负责人持有,而非由区议会主席或任何受委任者持有。”
离岛足球会曾现类似争议
目前港超联中共有3支地区球队,分别是佳联元朗、冠忠南区及和富大埔,当中元朗由上届元朗区议会副主席王威信出任会长,大埔球会副主席则由去届区议员谭荣勋担任。贝钧奇指2007年离岛足球会(下称球会)跟离岛区议会(下称区议会)亦曾发生类似争议,认为案件可作参考。
翻查资料(案件编号:HCA1318/07),当年区议会主席林伟强去信足总,声称获得区议会一致同意,将球会代表樊泽华及任炜雄“踢走”,并另派两代表在足总周年大会上投票,最终林被告作出虚假陈述。虽然结果高院在2009年判林胜诉,惟法庭在判案书中明确指出,区议会并没有在足总周年大会上投票的权力,且该权力应由其任命的球会持有。
时任足总副主席的贝钧奇当年亦有到庭旁听,他昨晚重申“足总拥有球会主权”,“足总有权审议球队的会籍,区议会则只能审议是否向区队拨款,这点很清晰。”此意味即使湾仔区议会向足总正式发信,要求修订湾仔区在足总的代表及邮寄地址,或许不会获得任何正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