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英杯】流浪逼和东方 比赛末段关键3分钟或致和变输
撰文: 高诗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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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24日)晚一场菁英杯A组赛事,标准流浪赛和东方龙狮,本来平淡的一场赛事,竟因流浪做错一个决定而成为话题。
流浪在旺角大球场与东方交手,虽然东方6分钟已由慕沙射入,但流浪20分钟由巴辛追成1:1,比数维持至完场。仅511人入场的比赛,焦点却出现在末段一次换人。
始于2015年的菁英杯,原意是透过限制每队必须派出一定数目的年轻球员,增加年轻球员的比赛机会,今季菁英杯随赛制有所改变,根据《二零一九/二零年度菁英杯赛事章则》第十三条,“于每场菁英杯的比赛中任何时间,必须派出不少于三名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 日或以后出生的本地青年球员上阵(包括被裁判员以红牌驱逐离场的本地青年球员)”。
流浪正选阵容中,有文伟峰、钟升霖及卢兆崎3名合资格本地年青球员。不过到74分钟,流浪以1993年出生的刘智乐入替钟升霖后,场上却只余下2名合资格球员,直至77分钟换入1999年出生的李锶泓,才重新合乎规定。
但既然赛制是“任何时间”都必需有3名合资格球员,流浪今仗却有3分钟未能符合赛规,足总在同晚宣布,已将流浪涉违规一事交予纪律委员会,有待审议。
根据赛事章则第五十一条,“若任何球会、球会职员、球员被证实违反本联赛章则或其他不检行为,本会将交由纪律委员会处理。本会有权将违规之球会、职球员,驱逐离开联赛、暂停会籍或停赛一段指定时间、罚款或其他本会认为合适之处分。若任何球会被暂停参赛,本会亦有权将所有该队于暂停参赛期内的已编定之比赛分数全部给予对赛球队”,虽未有明确说明罚则,但意味流浪有机会失去本已到手的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