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何姿秦凯北京买楼 因欠房产证告吹 索偿逾500万
中国跳水队情侣秦凯及何姿去年成婚,早在婚前已有意在北京买楼,想不到交付了70万人民币(约87.5万港元)定金后,才发现该房屋没有房产证,未能完成交易。何姿于是起诉卖家罗女士,要求她交还定金后赔偿412.5万人民币(约515.6万港元)。
一句“我愿意一辈子被你欺负”,中国跳水运动员秦凯在里约奥运颁奖台上向何姿下跪求婚,成为当届奥运最动人画面之一。获誉跳水界“金童玉女”的两人,去年在陕西西安举行婚礼,走进人生另一个阶段。2017年10月14日,何姿诞下女儿小名“何子”组成三人家庭。
里约奥运求婚 去年成婚
事实上,这对前中国队的跳水情侣早在里约奥运前便为未来铺路。何姿与北京一间公司签下来广营乡一间房屋,不过却未能取得房屋拥有权,因此何姿起诉卖家,要求罗女士交还了70万人民币(约87.5万港元)定金及赔偿412.5万人民币(约515.6万港元)。
何姿不时在微博上载与女儿合照(按图放大)
昨天案件在法庭开庭处理,何姿因到人民大学上课未有到场,秦凯的母亲则有出席。控方称在2016年1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为825万,何姿一方指签合约当日把70万支付予卖家作定金,预计4月可取得房产证。合约订明若交易被解除或撤销,承诺人应向另一方承担成交价50%作赔偿金。原告的代理人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2010年北京高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指导意见试行通知》相关规定,由于现在该房子升值近一倍以上,因此原因未能取得该房屋的差额溢价损失需由被告承担。
被告同意交还定金 拒绝赔偿
被告罗女士称在2016年1月已还清贷款及办理房屋房屋解押手续,却因网签办理身份信息和申请办理不动产信息资料不一样,无法办理房产证。被告同意交还70万人民币定金,但认为是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约,不存在违约,因此不同意赔偿412.5万人民币(约515.6万港元)及中介费8万。她又指何姿2017年买了其他房屋止蚀。案件仍在审讯当中,仍未知道跳水情侣能否在法庭上赢得这一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