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切胰脏后亡 港大深圳医院回应:诊疗存不足 「强摘器官」不实
陆媒《新京报》2月29日(周四)报道,在无明显的恶性肿瘤组织学证据下,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在2018年对77岁女性患者张玉华实施了“全胰切除术”(全胰脏切除),手术后两个月患者因严重肝衰竭等原因离世。其后患者女儿向深圳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诉讼,至2023年11月,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港大深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家属62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港大深圳医院同日深夜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回应事件,承认在该事件中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又称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医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新京报》早前的报道指,死者张玉华的女儿郇杰表示,母亲去世后,她去打印病历才发现,无论是手术前的检查,还是手术中的病理检测结果,都没有发现母亲的胰腺有肿块或病灶。
该报道又引述法院委托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显示:医方仅凭外院PET-CT检查报告即对张玉华诊断为“胰腺癌”,手术前MRI未见胰腺肿块、ERCP创检未见肿瘤细胞,无足够的影像、病理学依据。
鉴定意见又指,在手术中探查未见张玉华胰腺有明显的肿块、病灶时,未及时告知家属;张玉华高龄,有高血压病史,在无明显的恶性肿瘤组织学证据下行“全胰切除术”,手术创伤巨大且对张玉华的全身营养代谢及水电平衡产生严重影响,其死亡与手术方式的选择有一定关系。
港大深圳医院则回应称,2018年8月8日,患者因 “胆总管扩张查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到该院就诊并收入院,手术前影像检查提示胰腺萎缩、胰管扩张,胰腺癌肿瘤标志物升高。患者在外院接受了PET-CT检查,检查报告诊断意见为“胰头钩突结节状局灶性高代谢病灶(1.9X1.3X0.9cm),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入院后,医院手术前诊断为“胰腺癌或IPMN(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
港大深圳医院称,根据临床规范指南,主胰管型IPMN系癌前病变,恶变风险高,且患者肿瘤指标升高、胰管最宽处扩张10mm、胰腺萎缩。经患者本人及家属知情并签字同意,医院为患者施行全胰切除手术,手术后病理结果显示“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性肿瘤伴中度非典型性”,属于胰腺癌的癌前病变,手术后患者顺利出院。
港大深圳医院称,手术后三个月,患者因严重肝衰竭(原因待查)入院后死亡。医院对患者不幸离世深表痛心和遗憾。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覆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
港大深圳医院称,胰腺癌是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导管腺癌,尤其是合并慢性胰腺炎的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这类导管腺癌难以通过肉眼和手术中触摸来发现,国内外也无临床指南规定须根据手术中活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实施根治性手术。临床实践中,有5%-10%的患者在接受该项手术后活检病理良性。
港大深圳医院又称,胰腺的位置比较特殊,位于肠道、胆道和胰管的交汇处,三条通道犹如一座立交桥。三条通道所在的器官,分别是胰头、胆总管和十二指肠,其中,胆总管下段被胰头全方位包裹,十二指肠又紧密包裹胰头,三者共用一套血供。要彻底清除病灶,根据国内外临床指南推荐的全胰切除术,需要切除部分胃窦、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胆管下段及空肠起始段。
医院:患者家属称“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
港大深圳医院最后称,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医院希望患者家属依法维权,积极参与和推进医疗事故鉴定,也呼吁社会和公众理性看待该医疗事件,对侵犯医院合法权益的言论,医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