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香港买大量黄金带回深圳 广西两青年为诈骗集团洗黑钱被捕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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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警方7日(周三)通报一宗涉诈“洗黑钱”案件,案情显示广西两名“00后”青年以“代买黄金”的方式,用涉诈资金在香港购买大量黄金、相机等再带回深圳,为诈骗集团“洗黑钱”,最终被捕。

其中一名疑犯在香港购买黄金1000余克、相机数十部,转移涉诈资金3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获利3万余元。

陕西警方拘捕两名涉嫌“洗黑钱”的“00后”青年。(陕西榆林市榆阳区公安局反诈中心)

通报称,陕西榆林市榆阳区公安局反诈中心在深挖一宗“冒充公司老板”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拘捕两名涉嫌“洗黑钱”的“00后”青年。

案情指,2023年12月,某公司财务人员报案,指有人冒充公司老板,诱骗他向指定银行帐户转帐500余万元。反诈民警得知涉诈资金在香港某珠宝店进行了大额消费,用于购买大量黄金。

疑犯农某被捕后交代,其本人为国外某大学大三学生,去年10月份回国后无意间在微信群“HK(买)群”内,看到陌生网友“聪先生”发的消息。“聪先生”声称,在香港每天购买50克黄金带回深圳,一次可以赚500元至1000元不等。

农某当即添加了“聪先生”的微信,并在香港与“聪先生”见面。在明知“代买”资金为违法所得的情况下,农某按照“聪先生”的指示三次前往香港购买黄金,并运往深圳交给指定人员。

陕西榆林市榆阳区公安局反诈中心在深挖一宗“冒充公司老板”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拘捕两名涉嫌“洗黑钱”的“00后”青年。(陕西榆林市榆阳区公安局反诈中心)

“洗黑钱”300余万元仅获利3万余元

经核实,农某使用“聪先生”提供的涉诈银行卡共购买黄金1000余克、相机数十部,转移涉诈资金300余万元,获利3万余元。

后来农某又指使同乡覃某自广西到香港,与其一同从事“洗黑钱”。覃某使用涉诈银行卡,在指定珠宝店内购买80余万元黄金,获利1万余元,其后同样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