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违规携带减肥药入境 广州海关查获含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成分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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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海关在广州白云机场空港口岸旅检渠道查获一批旅客违规携带入境的减肥药,共计37008颗,其中6074颗含有甲基苯丙胺(又名甲基安非他明)、咖啡因等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成分。

11月9日,广州海关所属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关员根据风险布控指令对一架进境航班进行监管时,通过先期机检锁定一件异常行李,并在无申报通道拦截携带该行李的旅客。

经现场使用X光机再次过机查验,确定该旅客的行李箱内分布了大量细小的颗粒状物品。开箱查验后,海关关员在该旅客的行李箱内查获大量用透明密封袋包装的彩色小药片,共计37008颗。

旅客自述药片为境外热门减肥药,携带目的为自用及在境内售卖牟利。经送专业机构检测,确认部分药品含有甲基苯丙胺等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成分,共计6074颗。

据了解,甲基苯丙胺是一种强效的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是冰毒的有效成分,被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纯咖啡因已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制。根据《刑法》规定,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咖啡因属刑事罪行,涉及200公斤咖啡因以上者便可被判处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对精神药品的进(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进口精神药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精神药物进口准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