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煤矿4死爆燃事故调查报告:蓄意瞒报事故 36人被问责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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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日下午,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吉坤矿业有限公司+290m东一石门南翼二层四上山采煤工作面发生一宗大型瓦斯爆燃事故,导致4人死亡、4人受伤(另有4人身体不适,经吸氧后痊愈),直接经济损失1016万元(人民币.下同)。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公布调查报告,显示吉坤煤矿违法转运火化遗体、蓄意瞒报事故,36人被问责。
据悉,事故发生后,吉坤煤矿未按规定报告,采取违法转运和火化遇难人员遗体、封闭事故现场等方式隐瞒事故。接到民众举报后,白山市应急管理局与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4月3日至12日到煤矿核查举报案件时,该矿仍未如实报告。迫于压力下,4月13日、14日该矿投资人、矿长等4人先后投案自首,事故经白山市人民政府查证属实。
经调查核实,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吉坤矿业有限公司“4·2”瓦斯事故的情况说明》确认,经通化矿业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现场勘查,启封隐蔽区域密闭全面搜寻,未发现其他伤亡人员。报告共对36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和处理建议。其中,12人被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人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15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责任追究。对吉坤煤矿发生较大事故并瞒报合并共处500万元罚款,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吉坤煤矿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技改设计范围外非法生产出煤,属非法煤矿,没收违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并处罚款,提请市政府依法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