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水房帮」成员深圳组织领导黑社会 广东法院二审判决维持死缓
撰文: 郑宁
出版:更新:
广东省高阶人民法院依法对梁建光等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做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梁建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梁建光是香港一个名为“水房帮”黑社会组织成员。
先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梁建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1万元及其他财产刑。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并对赵忠强、林顶兴、黄恒林三人依法判处了财产刑。宣判后,部份被告人提出上诉。
据此前一审起诉书显示,上世纪90年代以来,梁建光利用其香港“水房帮”黑社会组织成员的背景,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在深圳市原宝安区观澜一带逞强斗狠,为非作恶,逐渐创建起以其本人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同外另外多名被告黄恒林、赵忠强、林顶兴、唐四军、刘全勇、陈友虎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经广东高阶法院再次审理查明,该组织通过垄断废品收购、“看场”“收数”、开设赌场、开办出租车高、垄断大巴线路营运和桶装水销售等行业,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先后实施了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抢劫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及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做出上述裁定。
男子搭电梯与人起争执放狠话「我就是黑社会」 警方:已拘捕 不是炮轰蔡英文后疑遭抹黑是黑社会 吴怡农串爆回应:恶意操作不会赢苏州城管曝群殴商贩更用脚踹头 警方已介入 网民:以为是黑社会台北枪击案4人伤疑黑社会寻仇 枪手挟持人质与警对峙后吞枪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