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矿火灾 矿工困逾6小时才被上报政府 致5人全数罹难
5月9日,河南三门峡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耿村煤矿发生火灾,最终造成5名人员罹难,均为河南籍耿村煤矿工人。周五(22日),国家矿场安全监察局网站通报,这起事故因风窗周边破碎煤体自燃引发,其后迅速蔓延,高温烟气及高浓度CO阻断逃生通道,造成5名人员罹难。通报还透露,煤矿报告事故不及时,在灾情扩大、确认有5人被困后,仍没有及时上报事故,最后在5人被困6个多小时后,该矿才向相关部门报告。
据介绍,涉事公司由河南能源集团义煤公司控股,而涉事矿井设有12采区及13采区,事故发生于13采区中部车场水仓泵房回风联络巷。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13采区中部水仓泵房回风联络巷调节风窗周边破碎煤体自燃,火势发展至13采区回风下山,引燃巷道内的木背板和破碎煤体,并沿回风侧迅速蔓延,形成较大火风压,导致风流逆转和紊乱,高温烟气和高浓度CO阻断逃生通道,造成5名人员遇难。
当局指,事故暴露出多个问题,包括涉事矿井没有承认专用回风煤巷存在自然发火的潜在风险,安全风险辨识、防灭火措施等均未体现煤巷防灭火相关内容,未发现事故地点存在的自然发火隐患,事故区域巷道没有进行锚喷,未配足灭火器材;安全监控系统未监测到煤层自然发火初期和发展期状态变化讯息,与之相关的10个CO感测器均未警报,经查发现是该矿安全监控系统将CO感测器瞬时超限(大于1000ppm)错误认定为故障断电,不属有效监测值、不显示数据,导致井下CO浓度瞬间超限后未警报。
在发现井下著火后,该矿亦没有报告,自行组织灭火。在灾情扩大、确认有5人受困后,仍没有及时上报事故,最后在5人受困6个多小时后,才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这起事故。而义煤公司救护大队第二中队受耿村煤矿召请出动后,也未向主管单位及上级救援管理部门通报。同时,发现火灾后,该矿未准确分析研判火势发展蔓延速度及波及范围,未认清用水管洒水直接灭火存在的风险,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灾情扩大后也未及时撤出受威胁区域人员,继续冒险组织作业。在火灾难以控制、下达撤离井下全部人员命令前,井下仍有105人作业。
当局指,义煤公司、大有能源没有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耿村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失察,对耿村煤矿井下防灭火措施审查不严格,未认真督促耿村煤矿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对耿村煤矿自然发火隐患检查治理、安全监控系统有严重缺陷失察失管。未督促耿村煤矿及时通报事故,未及时下达撤出受威胁区域人员指示。
当局最后共对17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与处理建议,其中对义煤公司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大有能源党委书记(已于2023年6月被免职)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义煤公司总经理兼大有能源董事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安全监察局局长、党委委员兼大有能源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兼大有能源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兼大有能源通风部部长等6人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大过、记过等处分。另对耿村煤矿罚款203万元人民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成渑池县政府、三门峡市工业和资讯化局向三门峡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