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多子女家庭买首套住房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增至60万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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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一(11日)发布《关于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指多子女家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人民币.下同)。

通知指,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其他贷款条件及要求根据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调整政策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日期为执行新政策认定时间。已审核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符合多子女家庭应提供可以体现家庭子女情况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合法收养文书等,至于离异、再婚家庭的子女个数如何计算,需提供什么材料等,则是可以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此外,收养子女计入家庭子女个数,需提供合法收养文书或收养登记证等可证明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