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6月共追回外逃582人“红通人员”25人 追回赃款19.32亿
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据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计,今年1至6月,中国共追回外逃人员582人,其中“红通人员”25人,“百名红通人员”1人,追赃金额约19.32亿元(人民币,下同)。
“红通人员”指被国际刑警组织列入红色通缉令名单的人员,“百名红通人员”是指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2015年4月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
“天网2023”行动启动以来,中央追逃办著力推动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在追逃方面,以未归案“百名红通人员”、近年来新增外逃人员为重点,精准制定策略,强化个案攻坚,不断扩大战果。
6月10日,百名红通人员郭洁芳回国投案,成为开展天网行动以来第62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也是二十大以来首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值得注意的是,对郭洁芳的追逃追赃工作,不仅实现了其回国投案,其涉案赃款也已被依法追缴。
此外,今年2月12日回国投案的红通人员、山东省烟台市公路局原局长王东生案中,办案机关依法冻结并追缴其涉案财物。2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裁定没收红通人员冯卫华使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法所得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建造的地上厂房及收取的租金等,总价值近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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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称,办案机关深入开展反腐败国际司法执法合作,日前,职务犯罪涉案人员林志芳和职务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封某某先后被遣返回国;今年(2023年)3月,外逃不到两个月的陕西省西安市粮食局原局长李西安被缉捕归案,中纪委称,充分体现出追逃手段的法治化、规范化日益成熟。
7月1日实施的《对外关系法》第四章“对外关系的制度”明确规定“深化拓展对外执法合作工作机制,完善司法协助体制机制,推进执法、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加强打击跨国犯罪、反腐败等国际合作”,为中国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提供重要法律依据。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始终保持追逃追赃高压态势,绝不让任何外逃腐败分子逍遥法外”。